京报网讯(记者林靖)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设置“招生”套路,使求职者掉入陷阱,从而达到骗财目的。今天上午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获悉,在一起新型培训贷诈骗案件中,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徐某某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是一家教育培训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自前年11月至去年5月,该公司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或主动联系求职人员,与求职者取得联系后,声称公司有软件开发工作,需要参加一个3至4个月的JAVA编程等课程的定岗培训,费用为2万元左右,承诺在培训过程中给予学员一定补贴,培训后分配工作。
公司工作人员让报名人员到“百度钱包”、“小狐分期”等网贷平台申请分期贷款缴纳学费,贷款直接汇入犯罪嫌疑人公司账户。交费后,该公司组织学员培训,但大部分学员都未被推荐工作,少部分毕业学员被推荐了前台、保安等与其宣传完全不相关的工作。去年5月,徐某某突然宣布破产,当时仍有很多学员未完成培训,更没有被分配工作。
近期, 十八腔新闻,采用此案类似犯罪手段的培训贷诈骗类案件在全国多个地方均有发生。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邓超、宿力元认为,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够欺骗大量求职者进行培训并贷款,主要是利用了学生求职心切的心态,以承诺分配工作作为诱饵,通过贷款缴纳培训费的方式,让经济不宽裕的求职者产生兴趣,希望通过培训找到工作后可以偿还贷款。
检察官邓超、宿力元提醒广大求职者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各类招聘信息,尤其是遇到需要先行缴纳费用的“面试”,警惕可能存在的求职陷阱;另外,网络贷款公司选择合作的教育机构时,应当严格审核教育机构的培训资质和经营状况,保证提供教育服务机构的履约能力,并在发放教育类贷款时,定期向贷款人核实提供的培训情况,减少法律风险。同时,检察官建议教育机构监管部门,对于提供承诺保过、分配工作的教育机构加强管理,核实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对于承诺退款的公司进行账户监管,保证其履约能力。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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